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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實習專區-公告

【實習保險】教育部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發佈人員:實習管理者|公告日期:2022/8/10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通知

 

受文者:各單位公務信箱、教職員工信箱

副本:校友中心實習組

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01日

主旨:【實習保險】有關教育部辦理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11031-1),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111年7月22日採購開二字第11100045351號函辦理。

二、本契約有效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保險得標金額為每人新臺幣825元(一年期),保險相關內容如下說明。

(一)履約期間

自111年08月01日00時 至112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保險期間/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保險期間

12個月

11個月

10個月

9個月

8個月

7個月

6個月

5個月

4個月

3個月

2個月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1

每人保險費

825

784

743

701

660

619

536

454

371

289

206

124

41

 

(五)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如未滿5人請洽本公司個人傷害保險專案。(投保個人傷害保險專案須於起保前先行繳納保險費始可投保)

(六)保障內容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實支實付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住院日額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七)投保資訊與注意資訊:

A. 檢附要保文件:1.要保書、2.出單名冊、3.填寫範例、4.保戶權益確認書,

B. 其他相關資訊及文件,請參閱 新光產物校外實習保險專區

C.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教學影片

D. 提醒您:訂購保險,於收到保單(批單)及收據後,應於保期開始30日內完成保費繳納。

(八)保險公司投保承辦窗口:

服務據點

服務校區

服務人員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E-mail

聯絡地址

高雄分公司

楠梓/旗津

洪鳳兒

(07)235-3197#276

(07)235-8453

ski102120@skinsurance.com.tw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154樓

鳳山分公司

建工/燕巢/第一

黃柏勳

(07)745-6131#223

(07)741-7017

ski94033@skinsurance.com.tw

830高雄市鳳山區自由路224號10樓之1

 

(九)各學院實習組窗口

(一)張詩欣(分機31642,cchsome@nkust.edu.tw):工學院、智慧機電學院、電機與資訊學院。

(二)黃昱詠(分機31266,tmso@nkust.edu.tw):海事學院、水圈學院、海洋商務學院。

(三)董蕙禎(分機31641,hctung1808@nkust.edu.tw):人文社會學院、外語學院。

(四)彭裕惠(分機31263,yuhui@nkust.edu.tw):商業智慧學院、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