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12區健康服務中心
二、實習期間
112年7月至8月,約3-4週。
※ 本實習時數恐不符合實習課程規範,請學生自行評估是否前往。
三、實習地點及內容: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各科室及所屬12區健康服務中心。
詳細實習內容如附件公告之資訊。
四、薪資/福利
(一) 基本薪資:無薪資,須依規定繳交訓練費。
(二) 住宿或其他福利:無。
五、應徵方式
請有意願者於112年5月22日前,參照公告資訊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並繳交至校友中心(第一校區)黃先生收(分機31266,信箱:tmso@nkust.edu.tw)。
六、附件資料
(一) 附件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要點。
(二) 附件2-112年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暑期學生實習窗口及受理名額調查表。
(三) 附件3-實習申請表。
(四) 附件6-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所屬健康服務中心受理實習及訓練收費標準。
(五) 附件7-使用個人醫療資料保密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