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單位
金門縣陶瓷廠。
二、實習期間
暑期實習: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暑期實習以8週或不低於320小時為原則。
三、實習時數
暑期時數至少完成160小時,實習結束核給本廠實習證明文件。詳細差勤相關規範詳見「附件1.金門縣陶瓷廠受理大專院校學生申請113年暑假實習作業招募簡章」。
※請前往學生務必先行取得系上同意修習實習學分課程,且評估是否符合實習課程時數規範。
四、實習內容
詳細實習內容及名額詳見「1.金門縣陶瓷廠受理大專院校學生申請113年暑假實習作業招募簡章」。
五、薪資/福利
(一)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交通、膳宿、保險等。
(二)有住宿需求,可於實習期間申請間住宿(僅供基本住宿需求)並酌清潔水電費每月1500元/間,如屆額滿將依申請順序依序遞補;另本廠午休時間亦供中餐搭伙,可於實習報到後向本廠行政課申請並繳納午餐費(每餐新臺幣55元整)。
六、申請資格
工藝、設計、工業工程相關科系大專院校系所之在校學生。
七、申請辦法
敬請於5月17日(五)前將「附件2.金門縣陶瓷廠113年暑假實習生申請單暨自傳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送上述之PDF檔至校友中心實習組董蕙禎小姐信箱hctung1808@nkust.edu.tw(分機31641),再經由學校彙整後函復提出實習申請,敬請配合。
八、甄試程序
錄取名單預定於113年6月7日(五)前核定,除函送各大專院校之外,並公布於本廠官網(http://www .kmcf.kinmen.gov.tw),公告後請自行上網查看,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附件資料
1.金門縣陶瓷廠受理大專院校學生申請113年暑假實習作業招募簡章
2.金門縣陶瓷廠113年暑假實習生申請單暨自傳履歷表
🔔校友中心小提醒🔔
(一)投遞履歷前,請務必先取得系上同意,由系所實習委員會認定可否獲得實習學分。
(二)在眾多履歷表中,建議同學製作具有個人特色履歷以展現自身價值,連結自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工作經歷等,傳達給企業感受你滿滿的誠意💯